论坛管理条例 第一章 总则 第 1 条 本站命名为视听空间。 第 3 条 用户在本站发布的言论仅代表其个人意见,与本站立场无关。 第 4 条 本站管理员有权保留或删除本站内的任何内容。 第 5 条 用户在本站发表的作品,《视听前线》杂志有权转载或引用。 第 6 条 论坛管理人员所制定的一切其他规定均不得与此条例抵触。 第 7 条 《论坛管理条例》最终解释权归视听空间所有。
第二章 论坛用户 第 1 条 凡是本站注册用户,拥有所有公共版面用户权限。 第 2 条 非注册用户(游客)只能阅读公共讨论区信息,没有发表文章的权利。 第 3 条 论坛用户有权在拥有讨论权限的各论坛版面所限定的讨论范围内,在相应论坛进行发言、讨论。若版面中有特殊规定,或用户因受到处罚而关闭权限则例外。 第 4 条 论坛用户需尊重网上道德,并遵守《互联网电子公告服务管理规定》,不得进行人身攻击,不得宣扬反动、色情、暴力、迷信、邪教和犯罪等内容,一经发现一律直接删除ID,并要为此承担一切直接或间接导致的民事或刑事法律责任。 第 5 条 恶意发布言论攻击论坛,恶意闹事者,恶意灌水者,一律删除ID。 第 6 条 用户在相关讨论区发表文章时,除遵守本条例外,还需遵守各版块的相关规定。 第 7 条 未经本站同意,不允许在本站内发布任何形式的广告,包括回复或签名、图片中有网址、有广告链接有联系电话的,禁止未经许可的网上报价。 第 8 条 本站拥有对违反本站条例的用户进行处理的权力,直至禁止其在本站内发布信息。 第 9 条 论坛对用户提供的个人资料保密,以下情况除外: a) 论坛用户授权视听空间透露相关信息; b) 相应的法律及程序要求视听空间论坛提供论坛用户的个人资料。
注:回复内容少于五个中文字、单个或一连串的字母或者符号、完全照搬前面回复,如:顶、OK、UP、DDDDDD、支持、不错不错等内容及图片者一律视为灌水,一经发现一律先扣分再禁言,多次重犯则删除ID。
第三章 论坛管理 视听空间由论坛版面管理人员(站长、总版主、编辑、版主以及副版主)组成的梯级管理团队来管理维护。
第 1 条 论坛版面管理人员的职责 第 1 款 编辑、版主以及副版主负责推动所属版面的讨论,定期整理精华区,协调版内矛盾,配合高一级别论坛管理人员的工作等。 第 2 款 总版主负责监督和考核辖下编辑、版主以及副版主的工作;版主的招募、推荐以及任免;辖下版面活动的审批,策划与跟进;辖下版面管理人员请假、离职或被免职而暂时出现管理空挡时,临时担任管理工作,并及时招募;撰写及发布论坛公告;处理辖下版面用户投诉与建议;协调辖下各板块工作等。 第 3 款 总版主通常兼任大区版主;负责大区版主的招募、推荐,以及该区的管理事务;制定及优化版块设置、制度体系;协调全论坛版面管理工作等。 第 4 款 编辑、版主向总版主负责,总版主直接向站长负责。 第 5 款 站长负责论坛总体版面管理事务,负责区版主、总版主的任免;论坛大型活动的策划实施;版主考核奖励等。
第 2 条 论坛版面管理人员任命 第 1 款 版主、副版主由网友担任。任何对相应版块有浓厚兴趣、有网络责任心、精力和时间的论坛注册用户均可以申请。版主、副版主由总版主或站长执行招聘、推荐以及任命。详见版主管理条例。 第 2 款 版面管理人员均有一个月试用期。试用期间不得升任高一级别版面管理人员。 第 3 款 站长、总版主和编辑由视听空间官方正式员工担任,其中账号“管理员”为论坛最高权力账号。
第四章 版权声明 第 1 条 信息版权归作者本人所有,视听空间有权将在论坛发表的信息用于其他用途,包括(但不限于)网站、电子期刊、《视听前线》杂志等,文章有附带版权声明者除外。 第 2 条 论坛用户发表非原创帖子时请注明“转载”,并注明原出处和作者,并自行解决版权问题。 第 3 条 本论坛文章、图片(包括转帖)版权仅归原作者所有,若作者有版权声明的或从其它网站转载而附带有原网站的版权声明者,其版权归属以附带声明为准。 第 4 条 任何试图转载、引用发表于本论坛的版权文章、图片须符合以下规范: l 在用于非商业、非盈利、非广告性目的时需注明作者及文章、图片出处。 l 在用于商业、盈利、广告性目的时需事先和本站以及文章、图片原作者取得联系,获得书面许可后方可使用。 l 任何修改与部分删除均需应保持作者文字原意并征求原作者同意,并注明授权范围。
第五章 附则 第 1 条 本条例未涉及的问题请参见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当本条例与国家法律法规冲突时,以国家法律法规为准。 第 2 条 视听空间有权在必要时修改论坛的服务内容,同时,视听空间保留修改或中断服务而不需事先通知用户的权利。若因硬件故障或其它不可抗力而导致暂停服务,于暂停服务期间造成的一切不便与损失,本站不负任何责任。 第 3 条 所有用户发表的文章因版权引起的纠纷,与本站无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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