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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2-9-12 16:09: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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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 大 数 据
我查阅了相关的一些资料,在此列举一个典型的例子:一是“人坐在木板椅上”的吸声系数为:125Hz/0.57;250Hz/0.61;500Hz/0.75;1000Hz/0.86;2000Hz/0.91;4000Hz/0.86。二是“板状共振吸声材料” 的吸声音系数(用三夹板,距墙100mm,龙骨架间距500mm×450mm)则为:125Hz/0.59;250Hz/0.38;500Hz/0.18;1000Hz/0.05;2000Hz/0.04;4000Hz/0.08。三是“1/2面积折叠棉挂窗帘” 的吸声系数为:125Hz/0.07;250Hz/0.37;500Hz/0.49;1000Hz/0.81;2000Hz/0.65;4000Hz/0.54。
通过三组比较常见吸声材料数据的比较发现,“人坐在木板椅上”的吸声系数是最大的,而且它还有一个特点,即在整个频率范围内的吸声系数都比较高,同时也是比较“均匀”的。而“板状共振吸声材料”在125Hz处的吸声系数为0.59,即对中低频段有着较强的吸收能力;但在1000Hz与4000Hz处的吸声系数为0.05与0.08,也即对中、高频段的吸收能力已是非常的弱小。不过,“1/2面积折叠棉挂窗帘”与“板状共振吸声材料” 的吸声系数则正好相反,在125Hz处的吸声系数则为0.07,但在1000Hz与4000Hz处的吸声系数为0.81与0.54,也即,“1/2面积折叠棉挂窗帘”对中低频段基本上已没有什么吸收效果了,但对于中、高频段则是有着较强的吸收能力。
由此可以使我们想象到音乐厅里那黑呀呀的“观众”是一个多么巨大的“吸音体”啊!大家也可以从每年一度的新年音乐会上看到,维也纳金色音乐厅甚至在两侧墙一方都专门设置了“包箱”,里面都坐满了观众。虽然音乐厅的混响时间一般都比较长,通常在1秒以上,但由此我们不能忽视和忘却的则是:“坐在木椅上”的观众是一个对全频段都有着巨大吸音效果的“吸音体”。
作为家用听音室来讲,由于“坐在木椅上的观众”是绝对的少数,所以,“坐在木椅上的观众”对于高、中、低频段的吸音作用是非常弱小的,基本上可以忽略不计。
二 次 混 响
在家用听音室所听到的声音均是由音响系统中的“音箱”重放提供给听者的,而非音乐厅中的“乐器”,所以,这种“重放声”会在家用听音室内再一次的发生直射、反射与混响现象即二次混响,而这种“二次混响”对于听者来说是不必要的。因为在录音的节目中已包含了直达声、前期反射声和混响声,所以,家用听音室的混响时间应该是越短越好,通常情况下建议混响时间为0.5秒左右,只有这样,才能把由于“二次混响”对声音重播的影响降至到最低。基于此,我始终认为家用听音室一定要把对高、中、低频段的“吸收”放在第一位,这样我们才会得到近似于音乐厅一样的音响效果,也才能会听到自然真实的音乐重放效果。
关于家用听音室一定要加强“吸音”这一观念,我已在不同的场合、不同的媒体上反复强调过多次了。而且我自己设计制作的这么多间试音室或听音室都已证明了这一观念主张的正确性。发烧友如果要想证明这一理论的“正确”与否其实很简单。即在同样的一间听(试)音室中,一个人听音响音乐与找十个人来“陪”你听音响音乐,其它的任何条件都不变,你会觉得那个音响效果更自然、更好听呢?肯定是后者!这是什么道理呢?很简单!正是这“十个人”的加入,使得他们对高、中、低频段的吸声系数大大提高,在消除或减少高、中、低频段驻波影响的同时,也使得整个音域变得更加平衡和连贯,即使音压开得很大也不会有吵耳的现象。同时,增大音压还能使我们得以很清楚的听到音乐中微弱动态变化的细节以及不同低音乐器的质感表现与音色差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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